近日,沽源县委政法委召集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长和政法部门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对新形势下如何提升执法公信力进行交流研讨,并就政法各部门执法公信力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一、法院工作要确保“四个方面加强” 一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组织干警举办各类培训,定期开展法官职业技能大练兵活动,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提升干警司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抓班子,不断提高班子凝聚力,用制度抓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用制度抓审判,不断提高审判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司法公开。主动搭台,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审判程序,案件进入庭室后,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办案法官及案子进展情况,充分保障群众在审判过程中的知情权。四是加强新媒体应用。积极主动地使用各种新型媒体,让群众足不出户了解法院政务工作和审判工作,并通过院长信箱与群众互动,回应群众期盼。 二、检察工作要实现“三个突出抓好” 一是突出抓好规范办案。建立完善规范执法行为的规则、制度,细化办案流程,对执法办案各个具体环节的执法规范、质量标准做出严密细致的规定,每一执法环节和每一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防止执法随意性。完善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明确到每个人、每个岗位,特别要明确案件主办人员责任,推行执法责任终身负责制。二是突出抓好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注重审查逮捕质量,强化重人权、重保护、重救济的权利观念,强化重程序、重证据、重监督制约的法治精神,树立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做法,提高程序监督意识,办案人员加强对侦查机关和部门移送审查逮捕案件的程序审查。三是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对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纪律作风、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检察干警良好形象。强化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加大干警违纪违法的查处力度。对利用检察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违反社会基本道德的行为要严肃依纪处理,保持检察队伍的廉洁性和纯洁性,以良好的队伍形象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三、公安工作要着力“五个开展” 一是开展轮岗执法实践活动。实行所有新参加工作民警在派出所、治安、刑侦、禁毒、经侦、法制、交警、巡特警等一线执法岗位轮岗执法实践三个月,后根据特长确定具体工作岗位。通过该活动,使新参加工作民警全面熟悉各个执法岗位,更快地进入角色。二是开展师带徒执法传帮带活动。将不同岗位的新民警与一名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老民警结为互帮互学师徒关系,在具体执法实践中言传身教,使新民警尽快独立承担执法办案活动。三是开展案件评析活动。全面调整充实执法办案部门专(兼)职法制员,每月开展一次法制员精品卷宗互评活动,交叉审阅各部门当月全部办案卷宗,相互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修正不良执法习惯。四是开展执法办案流程登记。以公安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充分依托警综平台网上办案系统,细化同步录音录像、证据材料扫描上传、适用强制措施审核审批、涉案人员随身财物登记、涉案财物保管等8类13种操作规范。五是开展民警执法档案平台建设。依托警综平台对所有执法单位、民警个人建立一套动态执法档案,为选拔任用优秀民警提供重要依据,为落实案件质量终身制提供依据。 四、司法工作要强化“三个服务” 一是强化律师服务。引导律师在司法活动中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和促进司法程序公开透明。引导律师参与政府决策管理、参与信访等工作,化解和缓和各类社会矛盾,维护公众利益。二是强化公证服务。不断提高公证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公证在规范民商事行为、促进社会诚信中的积极作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绿色通道”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三是强化社区矫正服务。提高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履行职能过程中,既要体现刑罚的宗旨和目的,对罪犯实施及时有效监管,又要坚持以人为本,将罪犯改造成为和谐社会的一员,实现惩罚犯罪、警示社会、预防犯罪的综合功能价值,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