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沽源县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月”活动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开展了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不走形式,取得实效,该院成立了主管副检察长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抽调院内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充实到活动小组中。 活动中,该院立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法院执行活动,将“终本执行”和“非诉执行”作为监督重点,集中调取了2015年以来的23宗案卷,发现其中2宗执行案件就被执行人的财产未进行全面调查就作出终止本次执行的裁定,且相关被执行人并未及时录入失信人员名单中。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该院向沽源县法院发出了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书,县法院高度重视并及时做出了整改。 本次活动的开展,为今后用足用好民事执行监督手段,探索完善民事执行监督办案工作机制,推动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成功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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