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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青春对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提出四点要求

2015-06-12 08: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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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长安网讯  4月24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青春带领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相关人员深入到张家口中院调研指导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市中院院长刘福明,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宋和、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燕雷,中院常务副院长陈延青陪同调研。

  在参观了中院立案大厅后,听取了市中院院长刘福明关于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相关准备工作。李青春对法院5月1日即将实行的立案登记制改革所做的前期准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全市法院开展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初衷和重大意义。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大举措,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全市法院一定要站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民主权利的调度来认识和看待这个问题,坚决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二是要科学研判,准确把握立案登记改革对法院工作的挑战。要积极应对房屋拆迁、土地征占、金融借贷、房屋开发、非法集资、环境污染等纠纷可能较多进入司法领域的问题。要严惩滥用诉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制定好配套制度,既要开好门,又要办好事,防止“中梗阻”。三是要勇于担当,切实把立案登记制改革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法院要勇于担当,切实当好主力军和排头兵,要坚持严格依法立案,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全面清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坚决杜绝“三不”行为,杜绝实质性审查,防止久拖不立和挤牙膏式告知。要树立服务意识,畅通立案渠道,大力加强窗口建设,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12368服务热线,推进网上立案等便民服务措施。要加强法院和辅助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改进作风,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三不”行为要倒查问责。四是要强化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要建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特别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切实减少案件大批量流向法院。要维护正常立案秩序,对违法围攻、静坐、缠访闹访、冲击法院等干扰人民法院依法立案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履职,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严厉处罚,保证法院立案工作正常开展。要支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办案,坚决贯彻执行好中央两办和中政委的两个意见,任何人、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干扰法院立案登记工作。要加强诉讼诚信信息体系建设,在立案、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冒充他人提起诉讼等不讲诚信的违法滥诉行为,法院要给予相应司法处罚,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切实维护法律尊严。

关键词:改革 法院 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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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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