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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法院被市中院授予“全市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2015-07-02 10: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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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4日上午,张家口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幼刚,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苏沛清、审管办处长刘东华一行3人到沽源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首先,举行了“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揭牌仪式,授予沽源法院全市司法公开示范法院。随后,市中院领导先后视察了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数字化法庭、审管办,详细了解审判诉讼流程、执行查控系统、执行远程指挥以及立案登记情况,听取了司法公开、“一乡一庭”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刘幼刚主任就“一乡一庭”工作,提出三点要求,沽源法院尚有7个乡镇需要完成“一乡一庭”建设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一是在资金上,要充分利用好县委、县政府给予的55万元资助资金,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建设任务;二是在人员配备上,要把人民陪审员制度制定好、利用好,每个新建法庭常驻一名陪审员,中心法庭庭长每周定期到所辖乡镇开展工作;三是在作用发挥上,要公开法庭联系电话,进一步强化诉讼内外的调解衔接,加强与乡镇、司法所、民调组织等力量的沟通与协作,积极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履行好“六大职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苏沛清主任要求进一步细化司法公开举措,着力在便民上下功夫,作为示范法院,要打造自身亮点和特色。要进一步改进司法公开举措,案件自助服务触摸查询系统要做到及时更新;在外网网站要设立旁听庭审预约平台,网络版块设计要科学、适用、便民。祁铭院长表示要按照市中院领导的要求加紧“一乡一庭”建设,确保7月底前实现11个乡镇法庭正常开展工作,切实发挥“一乡一庭”化解纠纷矛盾前沿阵地作用;加强司法公开工作,不摆花架子,特别在庭审直播上,不仅要保证数量,更要追求质量,在同步录音录像上要切实让干警转变观点,力求做到每庭必录;在软硬件建设上进一步整合资源,更新设备,切实做到公开、便民。

关键词:法院 公开 司法 工作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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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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