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张家口沽源县长安网 >> 公正执法

沽源县检察院多措并举规范司法行为

2015-07-08 09:41:12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今年以来,沽源县检察院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采取多项措施,努力规范司法行为。

  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该院重点抓好办案公开,严格执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建立办案“告知卡”,增强执法透明度和亲和力,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该院还不断拓宽检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手机报、手机短信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知情权;加强检察院门户网站建设,科学合理设置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社会群众展示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采取多种方式邀请参加各项检察活动,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该院于2012年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通过案件受理和办理分离、管理和办理分离、监督和办理分离,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全程监控,切实增强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该院还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案件质量检查等工作,定期对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年度业务工作考评范围,通过评查活动查找刑事检察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办案质量。

  严格执法程序,确保依法公正办案。该院严格按照高检院和省、市院办案规范化的要求,细化业务部门办案流程,对公诉、侦查监督、监所等各项业务的操作流程予以明细化,对案件的受理、初查、立案、结案等步骤和时间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执行高检院《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严格执法责任追究,规定案件承办人、部门内勤对执法质量负直接责任,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检察长负连带责任。

关键词:检察 案件 办案 执法 监督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刘婷婷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0001396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