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张家口沽源县长安网 >> 司法公开

沽源县法院:“五个加强”规范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2015-10-22 12:35:33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为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改革推进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技术辅助工作职能,提高司法鉴定工作质效,沽源法院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完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机制,切实为司法公正服务。

  加强联动工作机制建设,确保审鉴、执鉴相分离。坚持以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为中心,理顺与审判执行工作和司法鉴定、司法拍卖等工作的关系,建立起互相配合、相互补充、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保证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完整对接和紧密融合。

  加强委托鉴定流程管理,保证司法鉴定阳光操作。针对中院将委托权下放的实际情况,结合沽源法院工作实际,规范委托鉴定流程管理并将流程图和机构名册一起上墙。严把审查关、委托关、交接关“三关”,严格法定操作程序,保证对外委托鉴定的质量和效率。对外委托鉴定、拍卖的案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法院文件规定,实行一案一档。主动接受市中院司法技术辅助部门的监督,确保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公正、高效、廉洁地运行。

  加强司法技术调研学习,提升司法技术业务能力。利用业余时间,虚心向兄弟法院学习、交流、沟通,利用报刊、杂志等媒体学习司法技术知识,加强司法技术调研,提高审判业务技能,促进司法技术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创新司法鉴定工作方法,采取各种便民措施,建议鉴定机构尽量缩短鉴定时间,并对一些贫困的当事人减少交纳鉴定费用。

  加强司法技术的装备投入,稳步推进司法技术信息化。积极适应网上拍卖等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改革的要求,加大资金与装备投入,搞好设施配套,并适应工作需要逐步更新、提高,保证司法技术辅助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司法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技术服务质量。完善机构建设,及时充实力量,努力提高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经过向县编委争取,我院司法技术辅助室具有专门编制,而且确定了1名专职人员从事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关键词:加强 司法技术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刘婷婷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0001396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