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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沽源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对商贩曹某提起公诉。 沽源县人曹某利欲熏心,幻想着一朝暴富。2014年至2015年期间,在无相关经营执照的情况下,其在自家院内利用海藻酸钠、食用明胶等化学原料兑水生产加工“人造海蜇丝”、“人造皮冻”。这些“海蜇丝”、“皮冻”没有加入任何食品,均是使用纯化学原料兑制而成,制成后在沽源县平定堡镇菜市场内销售,共售出人造海蜇丝1000袋左右、皮冻800块左右。 经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曹某生产的人造海蜇丝中铝的残留、皮冻中铬的残留均严重超标,足以造成食物中毒或者严重食源性疾病 |
关键词: 沽源县 海蜇 人造 化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