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4日,中共沽源县委、沽源县人民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涉农检察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这是自沽源县检察院建院以来,县委、县政府首次以红头文件形式,针对该院专项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安排部署,实现了该院涉农检察工作的重大突破。 2014年4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市检察院关于“一院一品”创建活动要求,沽源县检察院立足县域实际,将涉农检察专项工作作为该院品牌进行集中打造。工作开展以来,全体干警积极探索并完善了包括涉农案件线索举报机制、涉农信访举报接待机制、涉农案件刑事和解机制、涉农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涉农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在内的一套符合本县实际的工作机制,涉农检察工作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两年来,该院立案查处了贪、挪国家支农惠农专项资金案件5件10人,立案查处涉农渎职犯罪案件1件1人;审查批准逮捕涉农刑事案件79件108人,提起公诉130件172人;共接待农民群众来信来访案件36件73人,对这些案件及时进行分流,归口处理,在规定时限内给予来访群众满意答复,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做出了应尽贡献。2015年该院也被河北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院”荣誉称号。 2016年年初,为将涉农检察专项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沽源县检察院党组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专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涉农检察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此来推动和促进涉农检察工作向纵深开展。《实施方案》对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处破坏选举和压制民主的犯罪、预防涉农刑事犯罪、加强涉农法制宣传教育、构建全县涉农检察工作网络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明确了涉农检察专项工作的领导机构、职责分工及包乡工作组名单,为下一步推进涉农检察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刘占坤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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