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司法局坚持服务经济民生发展为根本宗旨,以“六个始终”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巩固了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始终把人民调解置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首位。在全县建立了5个专业调解组织,241个村(居)全部建立了调委会,去年两个乡镇开展了“民调通”示范点,今年力争在7月底前“民调通”覆盖面达到全县的70%;积极推进金牌、银牌、铜牌人民调解员活动,认真实行“以案定补”政策,调动了广大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县年均调解矛盾纠纷2000余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巩固了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 二是始终把社区矫正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本着“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工作原则,按照“消除压力、分类管理、帮困解难、灵活把握、挖掘潜力”的人性化管理办法,加强监督和严管,全县近400名社矫对象,累计313人成功解矫,无一人重新犯罪,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始终把法律服务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方向标。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主要职能,利用现有资源组建成立240平米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民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力争打造成为我县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倾听民意、展示形象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 中心开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司法行政综合服务等窗口,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将窗口接待与后台延伸服务紧密结合,以服务人员专业化、服务内容综合化、服务形式便捷化为特点,为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四是始终把法律宣传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工程来抓。以“法律八进”为载体,以重点普法对象为着力点,不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建设法治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5个,累计为乡镇、村领导班子、中小学举办法律讲座100余次,司法考试2500人次,举办专项法律宣传180多次,有力促进了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氛围的形成,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特色崛起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是始终把规范化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命根子”来对待。按照全省规范化建设标准,先后投入40余万元,对司法所软硬件环境进行了大力改善,调整了52名司法助理员,全部统一着装,预存话费,焕发了司法所活力。从2004年开始,实行了司法所由司法局垂直管理,司法所长全部享受副科级待遇,理顺了体制机制,调动了工作积极性。我们力争年底前70%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 六是始终把干警作风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石。先后开展了“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解放思想、抢抓紧机遇、奋力赶超”、“党的群众路线先进性教育”、“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司法所干警的能力素质和作风有了大的提升;局党组与司法所长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提出了“二十个坚决不能做”,使司法所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力促思想警醒和行动自觉,筑牢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基础,为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创造了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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