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沽源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和谐稳定工作大局,坚持“预防为主、化解优先”的原则,围绕“四点”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是排查矛盾点。坚持从源头预防,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和人民调解员作用,深入社区、农村、工地、企业等地进行摸排;积极发动村干部、调解员多渠道收集影响稳定的矛盾问题,了解社情民意,准确掌握矛盾纠纷动态,为有效化解矛盾问题赢得主动权。 二是消除易燃点。在全面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基础上,做好纠纷舆情分析研判,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群众的抵触情绪或消极心态,使群众转变思想观念,转化情绪,实现矛盾纠纷早介入、早预防、早调处,确保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控制易爆点。对可能造成群众上访的重大、复杂案件,及时做好关键人物的思想工作,找重点、抓难点,加强正面引导,稳控事态、杜绝激化,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四是发扬闪光点。善于发现、培养、弘扬群众中的先进典型,用群众身边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教育、引导群众,促进他们转变思想、提升素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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