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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司法局制定“十五个坚决防止”强化社区矫正监管措施

2016-09-20 18: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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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坚决防止电脑不监控、手机不通话问题再度发生。

  (2)坚决防止社区服刑人员欠费、人机分离问题发生。

  (3)坚决防止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发生。

  (4)坚决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工作信息少甚至是空白问题发生。

  (5)坚决防止收受社区服刑人员礼品、礼金问题发生。

  (6)坚决防止收取社区服刑人员保证金问题发生。

  (7)坚决防止脱管、漏管、虚管、假管问题发生。

  (8)坚决防止审前社会调查不真实、不及时问题发生。

  (9)坚决防止超期接收、超期解矫问题发生。

  (10)坚决防止日常教育和社区服务不经常问题发生。

  (11)坚决防止违反执法程序、执法不作为或职权滥用问题发生。

  (12)坚决防止与社区服刑人员称兄道弟、相互宴请问题发生。

  (13)坚决防止疏于管理、心存侥幸问题发生。

  (14)坚决防止把社区矫正工作抛在脑后,对社区服刑人员不闻不问、我行我素问题发生。

  (15)坚决防止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和司法所长被追责,尤其是被检察机关立案、批捕,丢工作、失家庭、薄亲情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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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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