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创新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沽源县司法局筹集资金近20万元,为全县70%的人民调解员及所有的司法所长配发了“民调通”手机并投入使用,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一是调解员在第一时间掌握矛盾纠纷。村级调解员通过使用“民调通”-1型,及时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调解情况和零报告情况、辖区发生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出的矛盾纠纷的动态和苗头通过“民调通”系统上报。 二是司法所在第一时间决策部署。各乡镇司法所长通过使用“民调通”-2型,结合管理平台,及时将各村上报的矛盾排查、矛盾调解等情况进行统计,整理上报,并下发各类通知,指导工作。村级调解员未能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及时指导调处,对仍不能调处的矛盾纠纷或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县司法局和乡镇党委政府,并做好稳控工作。乡镇司法所长根据辖区矛盾纠纷情况,适时做出舆情分析,上报县司法局和乡镇党委政府。 三是司法局在第一时间分析研判。县司法局基层股工作人员,通过使用“民调通” -2型,结合安装在电脑上的管理平台,及时对全县各乡镇开展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排查统计、调解统计、工作情况统计、组织队伍统计等,并及时下发各类通知,指导工作。乡镇未能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及时组织指导调处,对仍不能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或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市级司法局和县党委政府,并做好稳控工作。县基层股根据辖区矛盾纠纷情况,适时做出舆情分析,上报市司法局和县党委政府。 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平台的应用,打通了人民调解工作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县、乡(镇)、村调解的办公零距离。确保了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里得到最有效的解决,真正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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