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铆足干劲斗“老赖”———沽源县法院执行工作开展纪实

2016-12-06 15: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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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中院执行局的认真指导下,在县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县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沽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在人手急缺的情况下,铆足干劲,力斗“老赖”,一次次交出了满意答卷。今年6月24日,沽源县人民法院被市中院列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院。近日,省高院院长卫彦明在沽源县法院调研时对该院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执行为民,心里时刻装着百姓“我们是农民的儿子,是人民法官,要破解执行难,除了措施得力、方法得当,关键还得下辛苦,讲策略。除了加大舆论引导力度,更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在调度执行工作时,沽源县法院院长祁铭不止一次地强调。

  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法院生效裁判权威的重要内容。当事人来法院寻求司法帮助,他们期望得到公正的裁决,更希望胜诉后的权益能得到切实的履行,如果审判结果最终因执行难变成一纸空文,那么受损失的不仅是当事人的利益,更会损害法院的形象乃至司法公信。

  沽源县地处坝上,地广人稀、人员流动大,这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天然的不便。随着近年来该县商事活动的增加,民商事案件逐年上升,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不尽赔偿义务的情况渐渐多了起来。

  案多,人少,面对棘手的难题,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赵成斌认真调查研究、缜密论证,提出了在不增加人员的前提下成立集中执行组的工作机制,他本人任组长,每个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执行活动,专啃“骨头案”,不论严寒酷暑,他都身先士卒,与干警们奋斗在执行第一线,也正因此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先进个人。集中执行活动,不仅有效解决了执行局人手不足的难题,又能握紧拳头强力出击,给“老赖”们形成高压态势,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了给执行工作营造氛围,沽源县法院向全县人民群众发出倡议书,倡议社会公民从自身做起,维护诚信、践行诚信,自觉抵制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在发现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时积极检举揭发,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使全县形成“逃避执行,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

  集中执行以来,执行案件数量逐年递增。今年截至目前,执行局共收案545件、结案447件、结案率82.02%,执行标的到位率达73.26%。数字无语,却饱含着执行干警难以想象的辛劳和汗水。

  今年的中秋夜,一辆沽源县人民法院的警车疾驰在张承高速上,车上坐着的是在外奔波了五天的执行局干警们。虽然满身疲惫,但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每个人都是归心似箭,当大家终于看到沽源高速出口的标志时,一颗颗悬着的心才稍稍放松下来,“终于赶上和家人吃个团圆饭了”。

  原来,就在中秋节前几天,尚某与太原某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沽源法院立案执行,刚一立案,申请执行人就急匆匆来到执行局,他告诉干警们,这些钱是施工队二十多名农民工的工资,如果节前要不回来,这些农民工这个中秋肯定是过不好了,所以希望法院能够快速执行。

  得知这一情况,执行局快速调派人员,制订了详细的执行预案。第二天干警们就奔赴太原,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并查封了被执行人的部分资产。两天后,刚返回沽源的干警们接到被执行人打来的电话,表示愿意同申请执行人和解,并先执行一部分标的款,以便给农民工发工资。不过被执行人希望法院能在中秋节前将其被冻结的账户解冻。原来,被冻结的这个账户是被执行人给员工发工资的账户,如不解除冻结,员工工资无法及时发放,容易引起员工的不满。

  眼看就是中秋,刚从太原返回的干警们,甚至还没有顾得上去探望亲戚长辈,就再次上路。回来时候,已经是万家邀月之时。虽然一路疲惫紧张,但想到案子能圆满执行,干警们心里踏实而欣慰。

  其实,这样的事情对执行干警来说早已习惯。

  诚信为本,让案件执行更透明“提高执行的透明度,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勇于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力争让执行过程中的每个动态都能及时让当事人了解”,在日常业务例会上,该院院长祁铭对全院干警反复要求。

  其实,人们对执行法官很容易产生误解。执行过程中稍遇阻力,法定期限内时间稍长一点,申请执行人就认为执行法官和被执行人“串通一气”,故意拖延,于是三番五次到法院或信访机构催促执行;而如果法官采取一些法律限度内的强硬手段,被执行人又会认为“法官拿了申请执行人的好处”,于是故意逃避执行,无形中增加案件的执行难度。对此,沽源县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内率先推出“执行联系卡”,取得了意想不到的社会效果。

  执行联系卡的正面印有法官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背面则是简要的执行流程、执行期限、风险提示及监督举报电话。执行工作开始后,法官将联系卡发给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可以结合卡片上的提示,来审视自己案件的审理进度和流程,并准确认知法定时限和风险。如发现案件超过时限、或法官违反规定流程,当事人可以直接拨打监督举报电话,向监察部门举报,一旦属实、立即追责。

  经过一个阶段的试运行,这项工作效果显著:一是消除了当事人对执行法官的误解。申请人从卡片上提前了解了执行风险,明确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和界限,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了一定的预断,使得法官可以腾出更多的释法时间全力执行案件;二是提升了案件执行的透明度。使用联系卡后,法官的执行行为由原来的内部单一监管拓展为内外结合双向监督,标的款发放、延长执行期限等重要流程节点全部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展示出来,有效堵塞了执行管理漏洞;三是破解了执行难题。由原来法官可以联系当事人而当事人不能联系法官的单线联系,变为法官和当事人互通电话的双线联系,申请人的“侦查联络作用”被发挥出来,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故意隐匿财产或外逃的行为,可直接向法官提供情报,法官从而可以在第一时间有效阻止被执行人的对抗行为。同时,通过风险提示后,被执行人的自动履行率也有所提升。

  截至目前,该院案件执结率提升了7个百分点,标的款实际到位318万元,较之去年同期提高9.2%。在执行难的大背景下,该院执行案件基本没有引发信访。

  恪守承诺,向百姓交满意答卷承诺是一种态度,更是一份担当。沽源县人民法院之所以被市中院列为执行工作的示范院,也源于多年来他们敢于担当、勇于向全社会郑重承诺以及因此而来的成绩。

  “作为执行干警,我们不能保证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您一定能足额拿到执行标的款,但我们能保证:如果在您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前,义务人接到《督促履行告知书》后不按生效的具有民事可执行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确定的履行情况并适时、主动对义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如查找到义务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我们会及时告知您申请立案执行,如查找不到义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我们会以每六个月为一周期对义务人的财产况状进行调查,直至义务人履行完毕;如果您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我们在执行工作中一定严格依法办案,不畏强权,淡薄名利,关爱和宽容弱势群体,加大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适用力度,全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全力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穷尽一切执行措施。”

  这是沽源县人民法院为打好执行难这一攻坚仗,对全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他们还专门把这些承诺制作成卡片,发给申请执行人。为了履行这份承诺,他们制定了六项实招向执行难全面宣战。

  推进落实。该院被确定为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后,分别到唐山中院,沧州任丘市、献县法院学习考察,并结合本院实际工作制订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方案,修订和完善了执行工作管理制度,并印发全院执行;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协调下,县委办和政府办联合给全县15个乡镇、街道办和24个县直单位转发了《沽源县法院关于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党委领导、法院主办、部门参与、社会协同、齐抓共管”的大执行工作格局。

  强化宣传。通过“微沽源”平台、县电视台等媒体向全社会发出“号召全社会做诚实守信人倡议书”和“沽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权利人的风险提示”,号召群众树立“诚实守信为荣、见利忘义为耻”荣辱观,向人民群众表明执行干警为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而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的决心和“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信心。

  惩戒失信。在最高院执行公开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并且在“微沽源”平台公开了第一批20名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当日点击量就达16000余次,引起了全县社会的极大反响,公开第二日就有三起案件的四名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沽源县人民法院乘势而为,至今已公布了三批60名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对“老赖”的有效震慑。

  建立耳目。沽源县人民法院在该县每个行政村聘任一名执行联络员,为执行干警“添眼加耳”,通过执行联络员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行踪及财产状况,了解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同时也为做好执行和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目前该院已建立了全县联络员通讯录,正在发放聘书。

  争取支持。在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后,沽源县人民法院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县委政法委汇报了上级要求精神和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县人大主任王克成同志在人大常委会上建议政府在人员配备、人才储备上对法院全力支持。县委政法委书记李秀军同志要求执行干警不负众望、敢于担当、创出经验、完成任务。8月10日,县政法委书记亲自对全县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为执行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大的助力。

  内部挖潜。从全院各工作岗位抽调6名干警到执行局工作,执行局分设了执行裁判组、执行实施组、跟踪履行室、异议审查组和执行指挥中心5个组室,各组室在执行局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为执行局全体人员上了人身意外保险,为执行实施组全体人员购置了警服警械装备,办案经费实报实销,予以足额保障。这些举措的实行,大大提升了干警们的工作热情,让大家能够以更加饱满的状态投入工作当中。

  采访中,院长祁铭还向记者介绍了该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一些成功经验。作为农业大县,沽源县人民法院被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市农村适用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试点单位。以此为契机,该院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探索在农村适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

  这四项措施包括在被执行人所在村的村委会与村民公告栏中张贴执行决定书,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被执行人所在的村、乡镇发出司法建议,在办理低保、社保、扶贫项目上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向当地信用社、农行等金融组织发出司法建议,在对农村进行信贷扶持上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限制;与当地电视台协商,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简要案情及未履行法院裁判文书情况在电视台公告播出或字幕滚动播出。

  通过以上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其近亲属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降低失信被执行人的信誉度,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信贷行为,促使其在各种压力下履行法律义务。截至目前,已对16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农村和相关协执单位进行了公开。

  头顶国徽,捍法律神圣庄严;胸戴天平,彰法律公正无偏。守公平,持正义,惩恶扬善;保稳定,促和谐,社稷平安。沽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用不懈的努力和辛勤的汗水,赢得了百姓的交口称赞。他们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无论多么难执行的案件,只要心怀百姓、用心尽责,就一定会交出让百姓满意的答卷,也一定能够把执行工作真正做到百姓心坎里。

  文章出处:张家口日报2016年12月5日第A4版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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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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