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张家口沽源县长安网 >> 执法监督

沽源县四项措施做好环境监察工作

2017-07-11 16:04:51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今年以来,沽源县不断加大对辖区污染源单位的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环境监察力度,保障环境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规范执法,全程留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环境监察职业化水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全面、细致的现场检查,切实做到规范执法。同时,将执法全过程进行留存和管理,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档保存,防范和化解监管执法风险。

  从严查处,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

  廉洁执法,严格保密。环境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和随机抽查,严格落实廉政和保密工作,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随意变更。对查处的问题不掩盖、不袒护、不虚报,坚决杜绝失密泄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记者阴英通讯员翟晓娟)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刘婷婷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0001396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