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沽源县检察院为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健全完善了四项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有效规范执法行为。 该院健全了全程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控,由纪检监察与案件管理、各办案部门每月月底前对本月所办理的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控申等案件,联合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对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文明、是否严格遵守办案纪律等进行重点评查,评查后将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纳入考核管理,记入干警执法廉政档案。 同时,健全了执法廉政风险防控谈话机制,对干警所办案件经评查发现,或有举报投诉反映存在瑕疵情况,特别是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由纪检监察室进行谈话;情节严重的,由检察长直接约谈,并对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该院还健全了执法办案说情登记报告和责任倒查机制。按照最检院《关于加强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防止说情等干扰的若干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本院的《检察人员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办法》,案件当事人及家属、律师和其他人员要求会见检察人员,或有打探案情、说情干扰办案的,检察人员应当逐级报告并登记在册。对经督察发现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规处理,干警个人和所在部门年终评先评优“一票否决”,相关领导、科室负责人同时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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