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沽源县检察院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通过“五个结合”,探索建立纪检同步介入执法办案监督新机制,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在规范执法办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强化点与面的结合,推进督察覆盖全面化。该院坚持把办理的所有案件全部纳入纪检监督范畴,采取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和重点案件必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督察覆盖既全面广泛,又重点突出。明确了九类案件作为纪检监督的重点,从检察干警的办案是否遵守法律规定,实体处理是否公正,检察干警在办案中是否遵守检察纪律和本院的规章制度,是否展现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督促干警将公正规范廉洁执法的弦绷得更紧。 强化动与静的结合,推进督察介入全程化。该院将案中的动态监督与案后的静态评查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以同步提醒纠正防范执法风险、以事后总结查漏提升执法水平,确保纪检监督执法办案的案前、案中、案后的全程化覆盖。建立纪检监察与案管部门内部协作机制,授予纪检督察人员登录“案件监督管理平台”等案件监管软件的权限,动态追踪各业务部门的办案信息,及时掌握案件的办理流程和状态;适时针对出庭公诉、控申接访、自侦案件讯问、法警执勤等关键执法环节进行现场突击检查或者网络视频监控,对干警的规范执法、文明接待、纪律作风进行同步监督。 强化专与兼的结合,推进督察力量全权化。该院将纪检监察部门一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为专职督察人员,同时面向业务部门特聘七名业务骨干担任兼职专项督察员,组成一支专兼结合、覆盖全院、业务精通的督察队伍。每月25日,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案管部门通报的重点监督案件线索,组织督查人员共同对当月全院办理的重点监督案件进行案件督察和质量评审,并根据案件专项督察员所在职能部门的不同,定期组织交叉检查、相互评查。 强化内与外的结合,推进督察方式全力化。该院主动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内外齐心协力,切实提升督察的开放度。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发送征求意见卡等方式,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辩护人和发案单位对检察干警执法表现评价,了解干警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遵守法律规定和检察纪律、是否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 强化奖与惩的结合,推进督察处置全责化。该院建立督察见面机制,对纪检监察部门在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与原案承办人和部门负责人当面沟通,确保督察结论公正权威、易于接受。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之上,将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以督察通报的方式予以公示。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发出整改通知和督察建议,限期改正,绝不护短,并实行责任倒查,区别情形决定是否追究办案责任、启动惩戒措施。同时将纪检督察结果纳入干警个人执法档案和绩效考核范围,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荐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确保责任倒查处置到位和督察效果落到实处。 通过以上“五个结合”,沽源县检察院的纪检同步介入执法办案监督新机制,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在规范执法办案的积极作用。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