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沽源县检察院召开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会,邀请3名随机抽选的人民监督员到该院监督评议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此次监督评议会由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持,该院副检察长、公诉部部长及案件承办人参与评议。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案件承办人介绍案情,并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询问,案件承办人逐一作答。之后,人民监督员细致查阅了相关法律及实事依据,根据案件情况独立进行评议和表决,一致同意该院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这是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改革后,该院第一次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既保证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增强了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同时也是该院紧密联系群众、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有益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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