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沽源县纪委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抓手,转变思路,把重心放在日常监督和严格执纪上,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0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67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55%;第二种形态102人次,占33%;第三种形态30人次,占10%;第四种形态5人次,占2%。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力保持反腐高压态势,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7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4人,其中科级干部27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2.83万元。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采取“抓点、延线、点穴”相结合方式,对全县46个县直单位、14个乡镇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各类问题线索10个,处分违纪党员干部9人,公开通报批评19人,责令9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全县警示教育大会上作出公开检查。对全县19个医疗基层站所进行全覆盖式检查,查纠各类问题11个。组织各部门、乡镇开展了机关内部食堂管理、婚丧嫁娶、公车改革和使用等21个方面自查自纠活动,县纪委对自查自纠以及整改情况进行点穴式检查复查。 强化廉政教育工作。依托“党委书记讲党课、党校集中培训、流动廉政小课堂”三位一体的廉政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廉政教育21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近1000人次。着力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打造了县医院、县第一中学、县住建局等廉政文化示范点4个、乡村廉政示范点2个。巩固完善廉政文化一条街建设,制作流动廉政展牌10块,深入到各乡镇进行巡回展览。专门编印《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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