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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检察院积极帮助农民工挽回290万拖欠工资

2018-08-27 22: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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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检察院,帮我们找回了欠了三年的血汗钱……”一位笑中含泪的农名工激动的说。沽源县检察院日前审结了一起巨额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170名农民工挽回拖欠工资29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经查:2015年,张家口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承揽的沽源县某小区部分工程分包给杨某某。2015年9月,被告人贺某某向杨某某分包沽源县某小区2-12号楼的劳务大轻包工程后,四建共支付贺某某9735568元工程款(包括农民工工资),贺某某没有将该工程款足额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私自挪用工程款100万元用于个人偿还高利贷,致使拖欠木工、瓦工、钢筋工等170名农民工工资2897360元。2018年2月,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分两次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劳动保障监察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贺某某仍拒不支付。同年2月12日贺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此案办案过程中,沽源县检察院指派办案经验丰富、法律功底深厚的公诉人提前介入侦查。为夯实证据,公诉人与侦查人员共同确定取证方向,引导公安机关收集贺某某银行流水、进账明细以及贺某某将100万农名工工资用于偿还个人贷款的详实书证,充分证明被告人有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而拒不支付的犯罪故意。为尽快挽回农名工损失,公诉人多次赴被告人户籍地阳原县与被告人及其亲属摆事实,讲法律,动员其家人积极支付欠款,争取法律的从轻处罚。同时,多次主动联系被害人,告知案件进展状况,耐心做好百余人的安抚工作,稳定农民工情绪,让被害人树立依靠法律定会挽回损失的信心,终使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足额偿还170名农名工2897360元。。

  本案的办理,一方面警示雇主及时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另一方面也提醒广大务工人员,遇到包工头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让自己的辛苦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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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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