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7月25日,在沽源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朱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相关业务人员等20余人前来观摩庭审。 庭审前,合议庭严格按照庭审程序,进行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庭审中,审判法官言行举止庄重、着装规范、精神饱满、用语文明。通过全面的法庭调查、细致的庭审质证、充分的法庭辩论,提高了法官对证据的审查能力,对证据的质证能力、庭审的驾驭能力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同时,参加此次观摩的人员认真观摩庭审,并做了细致的记录,庭审现场气氛严肃、秩序井然。 庭审结束后,该县法院邀请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与会人员对法官庭审的程序、庭审能力、庭审礼仪及庭审效果进行了评查,一致认为该县法院组织的此次庭审效果好,有利于强化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具有促进法官提升庭审把控能力、规范庭审行为的作用,并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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