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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外来人员管控的公告

2020-02-12 22: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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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县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坚决防止输入性疫情发生,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全面加强外来人员管控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目前人在湖北武汉等疫情发生较为严重地区的人员,请亲属、单位等通知近期一律不得返沽,并自觉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管理。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沽源县以外来沽人员(含外地人来沽、本地人外出后返沽),必须第一时间到所在村(社区)进行登记,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漏报。

  三、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外来人员一律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主动报告,并就近到县医院、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1月29日以来(含29日)返沽人员,要立即主动到所在单位、村(社区)进行登记(可电话报告,已经排查登记的除外),并自返回之日起,自行居家隔离14天。

  五、请广大群众自觉服从县疫情防控部门和村(社区)、各检查站点和其他疫情防控人员的管理。如不服从本公告及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出现问题,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立即通知本单位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落实好防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各疫情防控责任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群众尽快知晓。希望广大群众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等手段相互转告,通知身在外地的家人、亲戚、朋友近期不要来沽,自己也尽量不要外出。同时,我们热忱接受群众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313—5701995(县防控办)。

  沽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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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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