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沽源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安排,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夯实防控责任,落实防控举措,做到“四个坚持、四个到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取得积极成效。 (一)坚持学思践悟,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院党组、各党支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张家口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权威平台,通过不接触和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最新工作要求等,广大干警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要求院内每名党员自行安排,重温入党誓词,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冲在疫情防控最前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党员干部的初心和使命。 (二)坚持统一指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代院长郭力夫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庭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各项防疫安排部署,并对全院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坚持靠前指挥,周密部署,先后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8次,检查全院疫情防控工作11次;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密切协同,有条不紊做好分管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坚持全面覆盖,做到防控措施到位。 一是及时出台相关文件。及时印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间相关工作安排的通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知》等,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诉讼参与人及时告知,对上诉期限和案件诉讼时效、申请强制执行期间相应进行调整。对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庭审的,及时告知依法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同时,该院立足本职,将司法服务与疫情防控相结合,鼓励当事人网上立案,积极推行互联网庭审,有效避免群众聚集。2月13日,该院通过互联网云间庭审系统敲响了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庭审“第一槌”。 二是安排部署院内防疫工作。先后购买发放测温仪器、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由综合办公室专门负责对全院干警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排查,各庭室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人员信息登记、摸排反馈、工作场所及审判法庭消毒等工作。同时,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卫健委及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要求全体干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自我防护,减少聚集,戴口罩,勤洗手,避免疫情扩大。 三是认真做好包联社区和帮扶村的疫情防控工作。抽调60余名干警全力投入到包联小区进行新冠肺炎疫情的联防联控。在包联小区门前设置了检查点,对进出人员进行身份核实、佩戴口罩情况检查、体温检测等,在群众中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全力配合社区做好疫情监测,确保外部不输入、内部不扩散。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要求,对包联小区逐家逐户进行走访排查,按照“一户一表”的原则认真填写摸排登记表,共走访摸排775户2000余人,实现了排查全覆盖。由监察室、政治处组成督导检查组及时跟进督查执勤人员,绝不允许出现空岗漏岗的情况,对出现空岗情况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该院驻村工作队主动出击,协助帮扶村后山、五道沟村做好防控工作,成立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设立疫情检查站,严格防控闲杂外来人员进入本村,对外出打工返乡人员进行逐一走访,了解身体健康状况,确保疫情防控信息畅通,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与村“两委”一起组成宣传队,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并积极动员党员、村民志愿者做好群防群治工作。 (四)坚持多措并举,确保宣传引导到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该院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电子宣传屏等多种方式宣传疫情防治工作,大力普及安全预防知识,及时发布疫情动态信息和防控工作进展,引导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科学认识、理性应对,消除不必要的恐慌情绪。同时,要求全院干警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朋友圈、微信群、网络发布未经证实的虚假消息,汇聚正能量,凝聚精气神。截至目前,累计通过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类消息8条,张家口长安网、市中院门户网站,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等官方微信以及县防控办疫情简报等媒体刊登防控疫情信息30余篇,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的舆论保障。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落实防控措施不松劲,合理安排好疫情期间的审判执行工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继续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联防联控浓厚氛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
关键词: |